问题 | 暂住证过期了,需要重新办什么材料 |
释义 |
1、 暂住证到期后,需要哪些材料重新申请? 居住证取代了暂住证。《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请居住证,应当向当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学习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入学证明包括学生证等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入学的材料。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和近亲属申请居住证。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或者代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将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符合居住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签发居住证;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出示、签发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延长居住证的制作、签发期限,但延长后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二是居住证到期后60天内不能续签。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1。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每年签发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居住满一年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和合法居留证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办理签注手续的,经核实,居住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注销并收回居住证。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暂住证过期后重新申请需要哪些材料”问题的回答。可见,申领居住证,应向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学习等证明材料。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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