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请求权的期限为三年,但诉讼时效具有特殊性,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债务人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有《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至有关程序终结时止:(一)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在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下履行债务。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拖欠物业费几年不成”问题的回答。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而拖欠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特殊的,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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