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否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事实上,这给受害者及其近亲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但这种创伤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特别是死亡给受害者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更是无法弥补的。对造成侵权人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可以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终结后,再次以同一侵权事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死亡,或者死亡后人格、遗骸受到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列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其他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其他近亲属列为原告。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编辑组织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进入法律咨询网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