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判权 |
释义 | ❶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法院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之一。审判权只能由审判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无权进行审判。即使某些国家其他机关和社会团体,也从事适用法律和保护法律的活动,有权作出一些裁决,但是终审判决只能由法院作出。唯此才能保证在最高权力机关领导下,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明确分工,以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前苏联1936年宪法规定,苏联审判权由苏联各级法院和苏联特别法院行使。1972年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宪法规定,审判由朝鲜各级法院和特别法院进行。罗马尼亚宪法规定,各级法院和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司法职能由常规法院以及由自治法院行使,同时规定违宪案件由宪法法院审理。在中国,宪法确认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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