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提交哪些文件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公司章程; 2。赞助协议; 3。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募集股份资金的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6。承销机构的名称和相关协议; 7。承销商名称及相关协议。 按照本规定指定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建议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二)债券的累计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经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事实上,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股份制公司中,无论是首次发行股份,还是在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后再发行股份,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条件,并提交审批申请后才能进行,遇到问题的建议可以联系法律我们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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