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涉外婚姻登记 |
释义 |
1、 什么是涉外婚姻登记?所谓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婚姻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婚姻适用结婚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当事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必须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处理。所有中国公民都能嫁给外国人吗?答案是否定的,中国法律对此有一个例外,即下列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官、公安人员、保密人员和其他有重大秘密的人员;(二)劳动教养和现役人员句子。 在了解了什么是涉外婚姻之后,我们来看看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公民和外国人、来自中国的澳门、台湾、华侨、侨胞和出国结婚的人,年龄不得超过22岁,男20岁。应持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 (1)、户口簿(户口簿、身份证), (2)市农村人民政府、工作单位或市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外籍华人 (一)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者外事部门核发的身份证明或者来华临时入境居留证件; (3)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4)留学生的中、大专、本科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与中国公民结婚,除持有上述证书外,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历证书; (5)离婚证明或再婚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明须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香港同胞<<P>>P>(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国卡或船员证;<香港市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登记证》</P> < P>(2),由我国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鉴定;以及律师证明的未在其他地方登记结婚的声明; (3)再婚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4。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或无结婚登记证明; (3)离婚证明或再婚配偶死亡证明。 5。台湾同胞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台湾同胞旅游卡或者印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卡”;(二)未经台湾公证机关出具证明或者公证的配偶户籍簿复印件;(三)离异、丧偶的同胞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明或者配偶死亡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可以在台湾、香港、澳门报纸上刊登公证或离婚公告。本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6。华侨 (1)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签发的护照; (2)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签发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3)外交部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再婚证明。 7。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合法离境、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需办理婚姻登记: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由我驻外使领馆或者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地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四)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结婚、离婚的,必须持有离婚证明;失去配偶的,必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提供3张2寸半身免冠男女合影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 离婚登记涉外婚姻的离婚方式与国内婚姻相同,也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具体规定和程序略有不同。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应当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其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再婚的,按结婚处理。海外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以及出国者和中国公民自愿离婚,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可以在当地外国婚姻登记处共同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另一方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国内(大陆)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申请婚姻登记。 基于上述介绍,外国婚姻登记应符合法律规定,有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相信通过阅读以上介绍,您会对涉外婚姻所需材料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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