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机关能否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释义 |
监察机关能否提出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一定条件下,监察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时,可以提出从轻处罚,如被告人自首、真诚悔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集体研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移送人民检察院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悔罪;(二)积极配合侦查,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四)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第三十二条职务犯罪嫌疑人揭发被侦查人实施的职务犯罪,经核实属实,或者提供有助于侦查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的,监察机关可以,经领导集体研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什么是宽严相济的规则? 从宽处理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供认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确认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理。可分为实质上的宽大和程序上的简易两个方面。对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受刑案件,可以采用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受刑。基层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对适用程序提出异议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这是程序上的宽大处理。 在实质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受罚情况,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但是,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不自愿认罪、受罚的,除承认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所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判的罪名不一致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但从保护人权、保障司法公正的角度来看,不适用于下列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对少年认罪有异议。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还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监察机关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如被调查人有自首、真诚悔罪等表现,如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