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后,我们能处理公共安全吗 |
释义 |
1、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变卖、毁损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冻结的财产;(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事实,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三)明知是赃物,为他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四)依法受到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监外执行或者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又称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在短时间内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通知被拘留者后,被拘留者不申请复议的,限制被拘留者在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拘留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拘留者被拘留者。 2。被羁押人及其家属能够按照规定找到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在上诉、诉讼期间,原裁定中止。撤销裁决或者开始执行的,应当按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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