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行政执法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1、 卫生行政执法的依据是什么? 目前,卫生行政执法的依据包括行政处罚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卫生防疫机构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继续经营的; (二)无“卫生证明”直接从事客户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4)未经“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罚款全部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实施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关部门报告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及其他有关疾病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划,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实施。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目前,卫生行政执法依据包括行政处罚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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