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低价竞争是犯罪吗 |
释义 |
恶意低价竞争是犯罪吗?低价竞争不一定是非法的。经营者只有占领市场,没有正当理由,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正当理由”包括:(1)对生鲜商品、季节性商品、过期商品、积压商品降价处理;(2)因还债、转产、停业降价销售;(3)推销新产品; (四)其他能够证明行为合法性的理由。 如果对方的降价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将违反《反价格垄断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反价格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价格法规的,依照《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处罚。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以前年度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达成的垄断协议未执行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可以依法注销登记。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上是关于恶意低价竞争罪。在企业的竞争中,价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适当降价可以增加销售量,但企业不能以低于原价的方式排挤其他企业。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恶意竞争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到法律Ba网站进行专业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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