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土地征用的步骤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土地征用程序的步骤是什么。 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 2。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调查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附着在地上的土地的权属、类型和数量。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会。 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他们有权就被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征地工作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和征地审批后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征地通知书、征地确认书和听证通知书;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通知书、安置通知书。具体程序如下: (1)征地审批前的工作程序 [征地通知书] 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征地用途和地点。 征地通知书张贴在国土资源所征用土地的村庄。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网上发布征地公告,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在张贴、发布、广播征地公告过程中,应当进行摄像、录像,并妥善保存所拍摄的照片、录像资料,备查。征地通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市、县国土资源局将向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函告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和人民政府的审批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的收购。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纳条件、社会保障对象数量、筹资渠道和缴纳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通知书] 征地审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编制听证通知书,将被征地补偿标准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安置方式、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情况、人数、养老保险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通知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听证补偿标准、安置渠道和社会保障措施。国土资源办公室负责对被征地村被征地农民进行公示和告知。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审批前,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申请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听证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邀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参加社会保障工作。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笔录,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必要时,应修改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服务回执。(2) 征地审批材料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三)依法批准征地后的工作程序 [下发征地通知书] 依法批准征地后,被征地地的市、县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文件,在被征地村张贴征地通知书。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地人、被征地地点、土地类型、被征地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情况; (4)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地通知书》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制定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张贴在被征地村。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地点、类型、面积、类型、数量、农业人口和安置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编辑鲁巴网提醒您: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征地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你可以咨询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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