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土地补偿分配方案 |
释义 |
如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合同法》的规定,确定征地补偿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和《基于安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和市农委,结合该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征地补偿金额82.14亩。每亩23300元,共计1913862元。扣除每户发放的1.77亩承包地,总金额为41241元,可分配金额为1872621元。二是征地补偿的人口基准应为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第三,分配对象为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4征地补偿的分配比例确定为: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分配比例为6:4,土地补偿占60%,安置补助占40%。具体分配对象的相关规定1。财务支持人员不参与分配。22002年1月1日以后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自2011年11月1日起确定为征地补偿安置日(截至当时);该村户籍的新增子女享有土地补偿分配权征地(安置补助总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根据合肥市委文件规定,凡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出让前入住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协议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均应获得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4.“农村转非农人口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流转后,由农业转非农,继续耕种承包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 5所大中专学生 2011年11月1日前,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子女,大中专全日制在校生、常住户口在校生(或在村)连续研究生、在校生(未毕业)全额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 毕业后,将非户籍户口转入本村或暂住在市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可领取土地补偿费。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期后,已婚人口已将户口迁入新居,原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安置补助。 7。因婚姻原因迁入新居的子女和婚后回迁人员,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出让后,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 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因婚后原因退耕的农业人口全部享受征地补偿,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所生子女应按村里新增人口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父母(公婆或公婆)及其他后来迁入村里的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凡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前取得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户籍子女(含初级士官)参军但未提拔的,一律享受全额土地补助和人员安置补助。 9。全户迁出和消亡人口(这里的住户是指同一土地合同中的人口) 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出让后,全户迁入设区市或消亡,承包土地由村集体依法收回,至今未收回土地的子女或亲属,不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出让后,家庭承包经营中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死亡的,可以给予土地补偿,但不给予安置补助。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出让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享受土地补偿费或安置补助。有土地承包权的失地人口在征地时,可全额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除了开头有书面协议) 13。 以上是小编带来的“如何确定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的介绍鲁巴网. 由此,我们可以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认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要注意墓地的登记和血缘关系。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相关问题,欢迎使用律师网征求意见。有专业律师解答,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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