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索赔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医疗事故理赔有哪些程序? 1。医疗事故索赔申请材料: 1。索赔申请表。个人身份证、病历、医疗资料、住院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争议解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处理。审查内容包括: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期限、是否进入本所程序或者调解解决案件等,受理通知书争议解决机构应当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拒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材料移交自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医学会组织专家按规定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人员的资格、专业类别和鉴定程序进行复核。(1)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鉴定过程的说明;(4) 医学会鉴定结论的内容;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惯例; (5)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失行为与人身伤害后果; (6)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建议。(7) 认定医疗事故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并签署调解委托书,按照自愿原则和规定调解赔偿。(8) 调解成功的,结案并作出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案件进入法定程序。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您可以联系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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