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是否应该在合同履行之前签订终止协议 |
释义 |
1、 如果合同未完全履行,您是否需要签署终止协议(合同法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如果合同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丧失商誉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签订终止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从其规定。第二,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和法律后果:(1)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2)一方当事人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中止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当事人无明确证据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另一方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后,暂停履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的担保、履约保证金(定金)的支付、抵押担保等,当另一方提供上述担保形式时,可视为适当担保,被中止方应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三是最新信息(民法典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7条【不安抗辩权】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誉;(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无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未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丧失商誉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签订终止协议。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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