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如何分配责任和义务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按照公司章程出资、遵守公司规定、不滥用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不得滥用股东的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公司的利益其他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公司章程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隐名股东能否通过诉讼确认股权?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隐名股东意志发生变化,知名股东擅自质押转让股权,一些隐名股东会要求确认公司股权,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但谈判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最终,隐名股东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确认其股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而应充分考虑实际投资者的权益。一般来说,实际出资的人将拥有最终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道实际出资人的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们默许隐名股东持有股权,那么就应当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始终承认作为实际股东行使其权利的权利。这是许多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一个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的义务需要根据出资情况进行分配。国家法律中有相关规定。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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