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能不能抵押 |
释义 |
1、 保障性商品房能否抵押(《担保法》规定期限:2020年12月31日) 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所有,抵押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不得抵押保障性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面固定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其他固定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械、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承包的荒山、沟渠、丘陵、滩涂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公益为目的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财产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其他依法不能抵押的财产。二是经济适用房的归属问题。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拥有70年产权,而公租房和廉租房则没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并按政府指导价卖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者产权有限,廉租房归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政府批准的廉租房出租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房没有产权,属于非产权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如果在市场上销售,从购买之日起到现在必须有5年以上的时间,如果在市场上销售,则要按土地收入的70%缴纳现购价格与现价的差额。如果未满5年,需要出售的,由加工部按正常价格回购。公租房和廉租房不能在市场上销售。三是最新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抵押物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运输工具;(七)其他不禁止使用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的。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保障性住房的所有权一般属于国家所有,抵押人在取得住房所有权之前,不得抵押保障性住房。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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