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 |
释义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受伤的;(2)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在工作时间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和其他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外出工作期间的,因工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意外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死亡的;(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三)因战争、灾害原在部队服役的职工,到达用人单位后,原伤复发的。职工有上述情形的,视为工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以上内容由鲁巴网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情形。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答案。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