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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责任
释义

发生车祸后,我需要赔偿车上的人吗?我丈夫死于车祸,但他回来带走了一个人,他是自由的。现在在医院里,我只剩下一个3岁的男孩。我还需要为那个人付医疗费吗?非常感谢。
    

福州律师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人民法院受理侵犯生命、健康、身体等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有义务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住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增加生活需要所必需的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随访治疗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被害人亲属因丧葬事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他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既然是你丈夫带回来的,虽然是免费的,他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对车上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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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