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承担还是由被告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有两种观点。一是鉴定费用应由原告本人承担。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即被害人直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第二种观点认为应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除胜诉方自愿承担外,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实践中,第二种意见一般用于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 1。《办法》规定了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确定了举证方应当支付的鉴定费,只是指举证方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先行支付。最后由哪一方确定责任的,由人民法院在结案后判决最后由哪一方支付。 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是一般原则。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它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用,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的无味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首先,《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当事人支付的鉴定费属于查明事故原因和车辆损失程度所支付的费用范畴。因此,除保险金额外,应由保险人承担。 其次,没有法律或解释明确鉴定和评估费用属于标准商业第三方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故一致认为,该抗辩请求属于《扩展解释标准保险条款》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即使保险人有相关证据证明鉴定、评估费用确实属于“其他相关费用”范畴,根据《保险法》第十九条关于保险合同中具体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成立”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无效:(1)依法免除保险人的义务或者增加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2)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该协议也因与《保险法》第64条相冲突而无效,该条免除了保险人的法律义务。受害人残疾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行为是有根据的、必要的鉴定,因此支付的相关费用应由行为人承担。如果您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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