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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有未遂吗
释义
    寻衅滋事是《刑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节中的一个罪名,能够成此罪的一般是不太严重的刑事犯罪,但是却扰乱了公共秩序,必须进行处罚,但适用其它条款,会造成罪行不相适应的结果,故才有了寻衅滋事罪这一条款。
    寻性滋事罪在很大程度上是结果犯,其不存在未遂与否的说法。
    根据《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相关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等行为引发一定的公共秩序混乱,且达到情节严重这一后果,才会构成此罪。
    且我国《刑法》第23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未遂针对犯罪而言,在很大从程度上适用于有预谋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刀已经放到了他人脖子上,但因为突然天降大雨,而导致受害人逃脱的,此为犯罪未遂)。针对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就是情节严重,故不适用未遂一说,即一旦构成犯罪就是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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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