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单位拖欠工资款的逾期不付双倍赔
释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赔偿额是应付额的50%至1倍。即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2: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