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以免给土地使用税 |
释义 | 哪些情况可以免给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哪些情况可以免给土地使用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关于的内容,请关注法律咨询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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