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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前保全材料
释义
    一、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中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在诉讼前或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做出保全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供下列资料:
    1、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
    2、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
    3、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属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诉前保全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二是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三是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法律咨询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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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9: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