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什么意思 财产租赁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出租方和承租方为租赁一定财产,明确相互权利义务而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是什么 租赁合同公证的内容一般包括: 1.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状况(坐落地点、建筑结构、数量等); 3.房屋所有状况(有无典当、抵押、拍卖等情况); 4.当事人双方的关系; 5.出租、承租的原因、理由; 6.当事人双方对租赁合同内容是否认可,是否协商一致。 三、财产租赁合同公证要提交的资料 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如法人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要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要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 出租物的所有权证明及与出租物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机器设备的说明等; 出租物为共有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出租方要求提供担保的,承租方应提交担保书; 财产租赁合同文本;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件、材料。 四、申请办理财产租赁合同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租赁物必须是特定物、非易耗物、法律不禁止流通物; 租赁物为限制流通物的,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租赁物已投保的,应提交保险凭证; 非以出租财产为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租财产,应由主管部门批准;集体所有制企业出租财产的,应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如果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访法律咨询网,你会得到满意的咨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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