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
释义 |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3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3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 可以看到不同情况下的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双方情况不同,也会导致应该盖哪一种章才会有效出现相应的变化,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比较复杂,或者所牵涉的方面比较多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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