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保险费用应由谁承担 |
释义 | 一、产假期间保险费用应由谁承担 产假期间保险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二、哺乳假和产假是一个吗 哺乳假和产假不是一个,两者有区别。前者是女员工的生育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员工的产假是98天。后者则是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每天有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一般是上午和下午各半个小时。哺乳假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女员工生育了多胞胎,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三、产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属于连续自然日,包含国庆节假期在内,不顺延,但生育假遇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一般情况下,产假时间是98天,这98天的时间是按自然日连续计算的,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另外,以下情况遇到法定节假日也不能顺延:丧假、病假、探亲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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