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中买房人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中买房人有哪些风险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个风险:虚假宣传信不得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文案,通常是“本图仅做参考”,如果被广告海报所吸引就决定购房,那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你对楼盘的外立面、社区配套有特别严格的要求的话,最好询问广告的真实性与实现效果的概率,并在购房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 第二个风险:定金风险 在期房销售中,购房者真正拿到购房合同前,通常会有一定额度的金钱支出,作为入会,认筹、升级使用,购房成功后,这些钱将作为定金,然后再签合同。 如果遇到开发商提出的诸如“定金不退还”的条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性,确定与开发商签订的是正式的购房协议,也要协商定金相关事宜,以便一旦不能签署合同时索回交付的定金。 第三个风险:房屋质量风险要谨记 期房交房时,出现问题最多的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因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并未成型,很多隐蔽的房屋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检测,开发商如何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如何让缩减面积,获取更多利益,购房者无法得知。为减少风险,只能靠合同约束,另一方法是一定要购买五证齐全的楼盘。 第四个风险:计划外的规划变更需注意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做备案的,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更改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购房意愿。购房者应与开发商作出约定,如有规划变更应提前通知购房者。未作出通知的,属于侵权行为。 第五个风险:注意选择口碑和实力好的开发商 购房者应从侧面估量出开发商的实力与未来的保障能力。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开发商以前开发的项目,开发商选定施工单位的信誉及口碑,三者相加,这样能对即将购置的期房的品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第六个风险:延期交房要上心 期房交房时间通常在1—2年之后,在实际的施工建筑过程中,因为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工程管理问题等原因,延迟交房的情况也是大有存在,影响了购房者的入住计划。还是那句话,只要自己能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得到体现。 最后一个风险:产权问题 购房过程中,购房者总是迟迟办理不下来产权证,对期房而言,拖延的时间似乎更长,原因无外乎开发商不具备开发商品房的资格(资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规建房、将房屋抵押、以划拨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来开发商品房,以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所以在签署购房啊合同的时候,就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五表,并约定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的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自己购买期房的话那么首先有可能会因为受到了对方的宣传,往往对于这种情况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还有就是自己的房产和当初承诺的不一样,以及出现延期交房的时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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