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 以下情况下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 1.性格不合; 2.其中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发生异性关系; 3.与家人和亲属感情不合; 4.男女双方中其中一方或双方, 5.有暴力倾向等。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提起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法院对离婚诉讼不立案怎么办 法院对离婚诉讼不立案如下处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法律详细规定是,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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