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契税什么时候交 房契税缴纳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相关条文的明确规定,但是法律条文规定了契税的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延长缴纳税款,但不能超过三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二、新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方按揭贷款购房的: (1)银行征信调查(去人民银行查买方的征信情况); (2)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3)向卖方支付定金并预留房屋尾款; (4)房屋过户的同时银行审查贷款条件; (5)银行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6)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7)向卖方支付尾款。 2、买方全款购房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4)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5)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应该如何确定 1、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3、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新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交房的时间,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明交房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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