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国外专利后的权力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国外专利后的权力有哪些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申请的国外专利应该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对于专利本身要求是更高的,如果我们得到这个专利的话我们就会具有实施许可权,转让权以及标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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