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商标权管辖地怎么确定 |
释义 | 侵犯商标权管辖地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商标权纠纷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确定的管辖法院也是不同的,当事人需要区别情况对待。在诉讼过程中,要是有什么问题的话,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我们也欢迎您到本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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