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有哪些 |
释义 |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不当得利为债权产生的根据,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这一民法原则适用于破产制度。若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时,应将该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因此而产生的对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为共益债权。 但是,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若受损人的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于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则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使债务人的财产增加对所有债权人均有利,故因此产生的债务理应列为共益债务而从企业财产中随时支付。例如,无效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在破产程序后向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应将因此而产生的利益作为共益债务,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跟其他的债务一样是需要偿还的,要是债务人不认账的话,债权人也应该要收集相关证据去维权。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分类或是想要求债务人偿还而遇到对方不还的情况,这时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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