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有破门的权力吗 |
释义 | 1、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局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进行罚款。 2、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局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责令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情节严重的可以关停。 3、依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破坏环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局一般是没有破门权利的,但环境局在执法的过程中,对被执法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对被执法者采取强制措施,这时候就有权破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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