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写得有还款日期,可到期了却没还钱怎么办 |
释义 | 借条上写得有还款日期,可到期了却没还钱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借条怎么写? 借条的写法一般来讲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条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1、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2、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例: 今借到 刘*东同学的《辞海》(上册)壹本,一月后送还。 此据 借书人:周*刚(签名盖章) ×年×月×日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1、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2、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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