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后又起诉法院可以受理吗 |
释义 | 一、离婚调解后又起诉法院可以受理吗 民诉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新情况一般是指被告实施了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或者被告实施家庭暴力且造成或足以造成原告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就夫妻双方而言,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情况。比如,夫妻关系恶化。或者,发现对方有重婚等行为,都应该属于新情况、新理由。 因此,离婚调解和好后,一方不思悔改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属于新情况和新理由。司法实践中,如继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的,可以认为是“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的,可以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仅以一般的理由如轻微赌博、双方因感情不和吵架等情形再次起诉的,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起诉离婚后法院进行调解时候,当事人如果没有效想清楚就不要轻易的打赢恢复关系的调解协议,不然之后再重新起诉会很麻烦。如果你遇到了离婚调解后又起诉法院是否受理的知识,建议你可以点击在线法律咨询网咨询系统直接询问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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