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最好 |
释义 |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最好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 2.一方经济能力低下: (1)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减少给付: 减少给付的情况是给付的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4.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5.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抚养费纠纷的诉讼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的起诉流程大致如下: 1.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2.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 3.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4.在5日内法院会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5.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子女基础生活、教育、医疗已无法得到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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