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产权的诉讼期是多久 |
释义 | 不动产产权的诉讼期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将现行二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同时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而对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则不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民法总则》196条明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根据该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一个不动产不管被他人占有多长时间,甚至超过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20年之后,不动产的权利人仍然享有请求权,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不动产。占有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的,法院不得予以支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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