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为您推荐】蒙阴县律师 盐湖区律师 蒙城县律师 泗洪县律师 南山区律师 荣县律师 太康县律师 科尔沁区律师 在一段医疗关系中,如果因为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的失误而导致了患者的人身伤害,那么医院必须承担起赔偿患者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以上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发生了医疗损害,医院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不仅要对患者因为医疗损害而进行治疗的相关费用进行赔偿,还要赔偿患者因为治疗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威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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