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网络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尊敬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XX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指定本律师担任被告人XX涉嫌诈骗罪的审判阶段辩护人。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XX,对本案有了全面认识,结合庭审过程,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XX构成诈骗罪定性没有异议。现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对被告人XX量刑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诚望合议庭采纳: (一)被告人XX诈骗金额为XX元,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然后大概讲述本案被告人XX诈骗的具体金额来源以及XX在案件的具体案情,在后面再写清楚XX犯诈骗罪的具体方面。 (二)被告人XX诈骗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在阐述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小这一观点的时候,主要是从实际案情出发,讲明被告人在整个案件中发挥的作用、造成的客观危害结果以及其主管恶意上的无重大过错。同时,还需要从危害的对象、涉案的金额、作案的手段、造成的对被害人以及社会的影响等多方面来阐述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小。最后再写,综上,恳请法庭对被告人XX量刑情节时充分考虑案件特定性,依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XX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及事实,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罚。首先从认罪态度上写,需要写明被告人XX是不是已经对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在公安、检察机关调查过程中,全面如实供述所犯罪经过,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服法。然后可以从被告人是否是累犯来讲,讲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与惯犯的区别。最后写综上所述,从其自首、认罪等以及家庭的实际情况,请求法院给予一此改正自新机会。以上是诈骗罪的辩护词,恳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 (四)结尾注明辩护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1、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诈骗罪如何能够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涉嫌诈骗罪罚金多少? 《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安机关不能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但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受理,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从上面的范本中可以看出关于网络诈骗辩护词应该怎么去写,法律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条文,对于如果已经违法犯罪的人来说触碰到法律规定,那么就要争取法律的宽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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