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热门城市: 省直辖律师 驻马店律师 娄底律师 衡阳律师 济源市律师 湘西律师 邵阳律师 宜昌律师 吉首律师 岳阳律师 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合同的解除都涉及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单方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那么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是什么?需要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在这里,法律咨询网小编通过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法律后果两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二、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内容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总结出的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一般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后果有三种,主要是恢复原状,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及民事赔偿。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解除合同的条件与解除后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有所差别,如果您遇到了这个问题,还需要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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