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是维护签订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以及权利保障。但是在实际实施中难免会遇到某一方违约等情况的出现,那么如果其中一方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会承担那些后果呢?今天法律咨询网将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当时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后果有哪些? (一)对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法》中做出了规定: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对于《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在债务纠纷中的适用,应理解为: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履行合同的相应规定是签约合同双方的法律责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就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及相关的履行期限,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铁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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