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 |
释义 | 一、夫妻间是否能签订债权债务协议 可以签订,首先写明夫妻双方(甲、乙方)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地址,并写清甲乙双方在和何年何月何日登记结婚,并写清楚离婚理由,将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写明,最后甲乙两房签字写好日期。 夫妻债权债务约定协议书 男方:(具体情况) 女方:(具体情况) 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某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年月日以名义购买房产一套,为避免双方今后因该房屋产权问题发生争议,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就该房产做出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坐落于某处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编号(或者房产证号:____)为:____,发票号为:_____),现协商约定归个人所有,拥有独立的处分权,对于上述房产无所有权。 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上述房产拥有居住权。 三、夫妻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若有债务,在谁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并就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女方:____ ___年___月___日 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 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于夫妻共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夫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在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上都协商一致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办理离婚的流程,如果夫妻双方之间能约定债务债权,且双方都有自由意志的表达的,那么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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