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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有什么期限
释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有什么期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可以延期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有什么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可以延期一个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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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