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土地使用证告别历史舞台 资金门槛抬高 |
释义 | 从7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证将按栋核发。 6月28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告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了五、六年之久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按照新的政策,开发商只有交齐了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拿到相关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资金整体偏紧的大背景下,面对这项新的运营成本,不少开发商皱起了眉头。 临时土地使用证退出 6月28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新的通知,今年7月1日后,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在7月1日前申领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继续有效;7月1日后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中不再约定颁发临时证的条款。 《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北京市采用了五、六年的一项地方性政策,之所以当年出台该政策是由于开发商很难一次性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为使开发商先收到的购房款可以用来缴纳其余未交的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上,有关管理部门在操作上采取了变通的办法,即允许部分开发商先支付40%的土地出让金,取得临时的土地使用证,并在具备其他准许预售条件时允许开发商预售一定比例的商品房;剩余商品房待开发商补齐余下60%土地出让金后方能准予预售。 正式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盖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让土地使用证专用印鉴,《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仅加盖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印鉴及政府房地管理部门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市房管局土地出让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从7月1日起,《行政许可法》开始正式实行。按照该法,北京市再继续采用《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政策,将会与不少法规产生冲突,为简化程序、维护法规的统一性,市房管局特作出了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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