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还建房居委会可以办所有权证明吗 |
释义 | 拆迁还建房居委会可以办所有权证明吗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而不动产登记的机关是房屋管理部门,而不是居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拆迁还建房居委会能不能办所有权证明”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而不动产登记的机关是房屋管理部门,而不是居委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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