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谁承担? |
释义 | 【为您推荐】翠屏区律师 新都区律师 蒙阴县律师 镇雄县律师 苍溪县律师 高新区律师 鄞州区律师 随着当代公司业务越来越复杂,经济水平不平衡,新老产业更迭,公司破产、公司股权变更等等已经成为日常事情了。我们今天关注的焦点是“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谁承担”,公司股权转让就导致会有新旧股东,那么假如公司股权变更前是有债务的话,这个时候应该由谁承担债务?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 1、现象: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股东逃避债务 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有的还明确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受让人承担,一旦公司的债权人追索债权,原股东经常以自己已不是公司的股东及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抗辩,在新股东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害。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向新股东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的,新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进行追偿。 2、法理解析:原股东公司理应承担公司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协议只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对股权转让前的债权人承担债务,实际上就是协议转让的股权存在重大瑕疵。股权除具有身份权的特征之外,还具有另一重要特征,就是股权又指向财产利益。因此,公司对股权转让之前公司债务的承担,直接导致了转让后股东的财产利益的减少,新股东可以凭股权转让协议向原股东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公司股权转让是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它有时候给了旧股东逃避债务的方便,旧股东直接将股权转让给没有偿债能力的人,直接就当甩手掌柜,这时候,债权人只能通过提起诉讼要求原股东赔偿。另外新股东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在获得公司股份前做好验资,确认有巨额债务的话,要谨慎考虑是否接盘,或者在股权协议里面要约定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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