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最核心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现在的物价飞速增长,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同时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许多的应届毕业生苦于不能找到对口以及合适的工作,有些博士毕业的高端人才也只能当中学老师,但是即便如此,人们追求梦想的脚步也未曾停止,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开公司,那么公司法最核心的内容有哪些?我们来听听小编是如何回答的吧。 一、公司法最核心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的精髓(最核心的内容): ①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②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③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二、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三、公司法的性质有哪些? 公司法的性质: ①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②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③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④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通过上述全面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公司法最核心的内容有哪些?这个问题的答案,核心内容有三点,简单来说就是由权利、责任、独立人格这三个方面组成的。这个三个重点方面也还需要大家进步的消化理解,除此之外,我们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公司法的定义以及性质方面的内容,希望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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