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监事人数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要不同部门的参与和协助。其中股东分散,预防经理或者董事会滥用权力,会设立专门机构代表股东进行监督,这个机构在公司法里称为监事会。由于各公司规模有大有小,那么在公司法监事人数如何规定? 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 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外商投资企业 在2005年的新《公司法》颁布之前,过去的三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并不要求三资企业设立监事会。但是新《公司法》颁布之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由公司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而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地对这一条款是否要求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理解不一致。 主要职权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因此,公司法监事人数依据公司类型设定。责任有限公司不少于三人,国资公司不少于五人,股份有限公司不少于三人。各监事会在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提醒大家,一般监事的任期不超过三年,可连选连任。想获取更多法律相关知识,登陆法律咨询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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