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1、出资。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且不能分期缴纳。 2、公示。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载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信息。 3、财务监督。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上述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 二、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投资者责任承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综上所述,现在是全民创业的时代,很多人都了一定积累之后会决定投资成立公司。在公司的类型里面,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公司股东只有一人,按照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十万。这里要注意,个人独资公司和这类公司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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