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总则非法人组织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人组织是指没有法人的地位,但是依然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去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其基本含义是自然人与法人、未登记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这种社会组织是指为达到一定的法律目的,或在某种财产的基础上,为了某种目的,而联合为一体的没有按照法人设立规则的群体。 二、民法总则(第102条-第108条)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1、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但是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去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是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要经过有关机关部门的,按照相关规定登记。 3、如果非法人组织的所有财产都不能够清偿其债务的,其相关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实施。 4、非法人组织可以让一人或者多人来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中规定的存续期间已满或者章程规定中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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